蔡律师是江西省上饶地区人,八十年代出生,毕业于福建省重点大学政法专业。从事法律职业以来,对法治事业抱有坚定的信念和热情。 蔡明红律师分别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江西省律师协会会员。曾于2006年毕业于全国百强重点大学,在大学期间每学期都获得高额奖学金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。蔡律师能娴熟运用各种法律知识处理复杂案件,能为当事人的咨询提供准确、有效、满意的回答。通过几年的法律实务操作,办理诉结了大量案件,大部分都胜诉,赢得当事人的高度赞赏。其中在下列领域最为擅长:1、婚姻案件(离婚诉讼、财产分割、继承纠纷、抚养费抚养权探望权纠纷等)2、劳动案件(劳动仲裁、工伤索赔、经济补偿、赔偿、双倍工资等)3、合同纠纷(擅长各类复杂、疑难的合同纠纷诉讼)4、交通事故案件(人身、财产、交强险索赔等)5、侵权案件(人身损害侵权、财产侵权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)6、房地产案件(房屋买卖纠纷、房屋所有权纠纷、登记过户纠纷、产权纠纷等)7、刑事案件辩护(代为申诉、控告、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、取保候审等)8、债权债务案件(欠款纠纷等)。蔡明红律师为人实在,做事认真,责任感强,能将当事人的最高利益放在首位,无论什么案件都能做到百分百的用心专研。曾多次受到当事人特意来单位致谢。蔡律师的职业格言:花一百分的努力,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 下列案件均精选自蔡律师经办的经典案子:(由于涉及当事人隐私,隐去或者采用了化名) 1、2011年,震惊某省某市祝某等犯罪集团持枪杀人案件,蔡律师接受了受害者家属的委托,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,经过努力与公安机关、检察院和法院沟通并提交的代理意见,均得到法院的采纳,最终严惩了犯罪分子,为被害家属索赔了80多万元,得到被害家属的高度肯定。 2、2010年,作为一富豪离婚案件的代理人,经过长时间的收集对方外遇的证据,在法庭上出示得以证明了对方存在过错,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,判决唯一的孩子归我当事人抚养,并由对方承担抚养费,同时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了大部分的家产(男方仅分得很少一部分)。 3、2010年,在代理某地汪某的工伤案件中,在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,律师代为向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,并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为四级伤残,最终经过劳动仲裁、法院起诉等漫长程序终于为当事人拿到了应得的工伤赔偿款。 4、2009年我受委托代理了一起陈某盗窃案件,经过申请会见后,得知陈某属于盗窃未遂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(二)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,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,是盗窃未遂。盗窃未遂,情节严重的,如明确以巨额现款、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,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。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盗窃罪,律师根据这点向侦查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,最终取保候审成功。现在案件已经撤销。 5、2011年律师代理的亚某的房产纠纷,93年的房子因亚某一直居住但是产权证却不是登记在自己名下,后来对方通过恶意串通卖给了第三人,第三人又卖给了另外第四人,经过复杂漫长的买卖合同无效诉讼,一审、终审法院都认定了产权属于我方当事人。为我当事人赢得了官司。 经典案件还在继续……… 办案风格严谨,收费较低,在执业生涯中为许多困难群体义务维护其合法权益! 真诚希望社会各界指导!